從2005年1月1日起,一項針對紡織品行業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03)即將開始實施。新標準對紡織產品中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異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提出了基本安全技術要求,是我國自2001年制定紡織品中甲醛含量限定后的一個比較全面的紡織品行業國家標準。
質監部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標準不僅規定了紡織品中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同時也對禁用偶氮染料、pH值、色牢度和異味等也做了規定。并首次將紡織品毒物測試列入產品檢測標準中,明確規定服裝紡織面料不得含有致人體病變、癌變的有毒物質。
據悉,這個新的技術規范將紡織產品劃分為三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劃歸為B類,C類為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同時,根據這三類產品制定出了ABC三類紡織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具體包括紡織產品中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異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